各瀚之海学习中心及各位同学: 根据天津大学网教(2012)1号《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之星”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1)的文件规定,现就2017届秋季“毕业生之星”推荐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即将在2017届秋季毕业的1503学籍批次学生,个别1409及之前学籍批次学生若确有突出先进事迹也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 评选应严格遵照《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之星”评选表彰办法》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和遴选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评选要注重深入挖掘和整理在如下方面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 1、在实际工作岗位中锐意进取,扎实奋斗,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学习实践过程中着力克服工学矛盾,能够学有所用,用之有效,将所学知识用于强化工作能力、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应用性、复合型的; 3、在保卫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道德文明、文化弘扬等方面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反响良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 5、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大型会议活动志愿服务等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热心为同学服务,爱校、荣校,努力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做出贡献的; 7、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级各类奖项的; 8、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评选过程中不为学习中心设定具体的量化性参评指标,着力选拔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毕业生典型代表;重点考察事迹的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宁缺毋滥。 希望各单位要视野宽广、重心下移、深度发掘、科学整理,切实将我院优秀毕业生代表遴选出来。 “毕业生之星的”参评工作将作为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表彰的参考条件之一。 三.需提交资料: 1. 电子材料: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发送至xuewu@open.com.cn邮箱 (1)参选人填写的《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之星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2)(word电子版申请表) (2)参选人突出先进事迹的支持材料扫描件(证书、报道、视频、图片等); (3)参选人毕业生照片电子版; (4)参选人日常工作照电子版; 2. 纸质资料: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瀚之海 (1)参选人填写的《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生之星申请表》纸质版; (2)参选人突出先进事迹的支持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