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课程免修,符合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课程免考。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免修、免考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二、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属学习中心初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证书已核”字样。
注:如果专升本学生提供的自考合格证书看不出所考课程是本科层次的,学生需提供考试机关出具的本科层次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上如果看不出所考的对应语言,申请免修免考时须附上考试机关对该证书对应语言的证明才能办理。
三、学习中心应汇总免修免考申请,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申请免修、免考汇总表》(一式两份),和《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及其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规定时间报送网络教育学院,经网络教育学院审批后方可准予免修、免考,逾期不报送者不予以批准。
四、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免考资料应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