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的录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学们可以了解一下。
【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现”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招生院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而后招生办进行录取学士的登记和记录,最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招生院校要做好防遗留措施。
【录取线的划定】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科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
1、录取新生时,既要重视考生统考总成绩,又要注意与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文史类中的财经、管理专业录取时,是否需数学单科成绩的要求;外语、外经、外贸专业录取时是否需外语单科成绩的要求,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体育、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本科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同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各专业数学不计入总分,下同)的70%,专科不低于60%。
【额外录取】
接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补填有计划余额招生院校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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